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1月8日,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4期),镇江丹阳市界牌镇剑清百货商行销售的标称福建三只小熊商贸有限公司委托衡水市东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苔花生。
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6期),镇江丹阳市界牌镇剑清百货商行销售的标称福建三只小熊商贸有限公司委托衡水市东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苔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生产日期为2021-01-17。
丹阳市市场监管局于2021年8月3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镇江丹阳市界牌镇剑清百货商行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该企业共购进2.88公斤问题批次产品,全部销售完毕。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丹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决定书文号为丹市监处罚〔2021〕002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