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0月29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39期)的显示,“班春”精制老酒(调味料酒)上不合格名单。
据通告,龙泉市华仔粮油食品店销售的标称遂昌县酒厂生产的1批次“班春”精制老酒(调味料酒)样品,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遂昌县酒厂 | 遂昌县云峰街道兴云街49号 | 龙泉市华仔粮油食品店 | 浙江省丽水市龙泉市中山西路顺风楼对面 | 精制老酒(调味料酒) | 350ml/袋 | 班春 | 2021/7/12 | 氨基酸态氮(以氮计)║0.02g/L║≥0.1g/L | 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