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0月29日,浙江省台州市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集成改革工作专班办公室发布电动车相关事项通知。
全市各电动自行车委托上牌点因系统升级需要,从10月29日起至10月31日暂停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已赋“浙品码”并完成标配出库的车辆可到市车管所、各县(市、区)车管所上数字化车牌。消费者已购无码车辆请联系商家补码后再上牌。
10月31日前,全市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必须通过“浙江e行在线”平台对所有库存车、电池完成“浙品码”赋码。自11月1日起,无码车辆一律不得销售。
网购车辆及标配电池也需赋“浙品码”后才能上牌,请购买时与商家确认是否已赋码。(来源:台州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