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据通告,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在2021年7月27日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中,发现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静海区天津超润雨杰坚果食品有限公司。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如下:
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7月27日,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受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天津市津南区鑫丰烟酒食品商行经营的油炸花生仁(标称生产者名称:天津超润雨杰坚果食品有限公司;商标:玉辉+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1-03-27;规格型号:90克/袋;保质期:240天)进行抽检。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依法处罚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和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的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生产的油炸花生仁(标称生产者名称:天津超润雨杰坚果食品有限公司;商标:玉辉+图形商标;生产日期:2021-03-27;规格型号:90克/袋;保质期:240天)61袋;2、没收违法所得65.12元;3、罚款8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