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993批次食品抽检情况的通告。据通告,4批次酒类样品酒精度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乌海市海勃湾区赛娜现烤牛肉干店销售的、标识内蒙古高原蓝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一壶驴酒(62%vol,清香型)(生产日期2015/10/5),酒精度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鄂尔多斯市每天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识内蒙古神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巴图放马鞭闷倒驴酒(60%vol)(生产日期2016/5/28),酒精度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鄂尔多斯市每天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识内蒙古·宁城牧牛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醉驴酒(60%vol)(生产日期2016/5/28),酒精度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巴彦淖尔市内蒙古聚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识白山市林源春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树莓酒(8%vol)(生产日期2020/3/30),酒精度含量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据了解,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白酒的质量指标,《酱香型白酒》(GB/T 26760—2011)、《清香型白酒》(GB/T 10781.2—2006)中规定,酒精度实测值与产品标签明示要求允许差为±1.0%vol,其含量应符合相关要求。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也可能是企业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还可能是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当导致酒精度出现偏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盟市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标识生产企业名称 | 标识生产企业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日期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结果 | 标准值 | 分类 | 任务来源 | 检验机构名称 |
海勃湾区赛娜现烤牛肉干店 | 乌海市 |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市场路3号新天地大厦10、11号 | 内蒙古高原蓝酒业有限公司 | 赤峰市红山区铁南大街东段路南 | 一壶驴酒62%vol(清香型) | 500ml/瓶 | 2015/10/5 | 酒精度 | 59%vol | 62±1.0%vol | 酒类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鄂尔多斯市每天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 鄂尔多斯市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东街3号 | 内蒙古神泉酒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文钟镇文钟村 | 巴图放马鞭闷倒驴酒60%vol | 500ml/瓶 | 2016/5/28 | 酒精度 | 56.3%vol | 60±1.0%vol | 酒类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鄂尔多斯市每天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 鄂尔多斯市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东街3号 | 内蒙古·宁城牧牛酒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八里罕镇杨树林子村(酒业园区内) | 醉驴酒60%vol | 750ml/瓶 | 2014/4/27 | 酒精度 | 57.5%vol | 60±1.0%vol | 酒类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内蒙古聚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巴彦淖尔市 |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先锋办事处前进路东侧 | 白山市林源春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白山市江源工业经济开发区长白山健康科技产业园区 | 红树莓酒(8%vol) | 750mL/瓶 | 2020/3/30 | 酒精度 | 5.8%vol | 8±1.0%vol | 酒类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