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8月9日,辽宁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近期,河北承德兴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涉及我市1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营口海纳食品有限公司2020-03-29生产黄豆酱,经抽样检验,营养标签钠占营养素参考值的百分数应为197%,其标注为196%,不符合标准要求。
二、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营口海纳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对不合格食品产生原因进行排查,系印刷厂制版时误操作将钠含量错标为196%。现企业已启动问题食品召回程序。同时停止使用该包装袋,已经更换成符合要求的包装袋,确保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安全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