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品牌>>食品>>

浙江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72号)

2021-07-06 10:13:5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2021年第72号)。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公示(2021年第72号)

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编号SP20210961)的检验报告,涉及我区1家食品流通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台州市路桥粒粒佳食品厂提供的单晶冰糖

(一)抽检基本情况。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3月16日对台州市路桥粒粒佳食品厂制售的单晶冰糖(生产日期:2020-11-10)进行抽检。2021年4月22日,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SP20210961),其中第二页第5项的还原糖分%实测值为0.16,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二)我局对台州市路桥粒粒佳食品厂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及召回情况:2021年4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抽检检测报告进行送达并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抽检的同批次食品已销售完毕,现场未发现剩余食品,无法实施召回,且截至2021年4月22日,未接到消费者关于该批次食品的相关投诉。

(三)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对台州市路桥粒粒佳食品厂的经营地址实施检查,要求当事人要严格做好食品的进货索证索票台账,确保销售的食品安全,不得再销售上述同批次的单晶冰糖 ,并将不合格食品情况通报上级经销商所在地市场监管局。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夏季食物中毒事件多发 消费者应增强 ...

  • 组图 | 六盘山下好风光——杏子熟 ...

  • 河北邯郸广平:水果玉米熟啦!

  • 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气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危化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