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日常检查信息通告(2021年3月)
序号 | 检查单位 | 企业名称 | 许可证号 | 行政检查类别 | 检查日期 | 现场检查人 | 存在问题 | 处理 意见 | 处理结果 |
1 | 省局食 品生产 监管处 | 台畜大成食品(蚌埠)有限公司 | SC10434032305980 | 飞行检查 | 2021.3.3 | 安虹、张超 | 一般项: 1、三聚磷酸钠的2021.02.27领料记录中未记录产品生产日期/生产批号。 2、《潜在的不安全产品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中未对台式香肠灌装过程发生的不合格品、“B级品”、“落地品”的处置方式做出规定。 | 书面限期整改 | 整改完成 |
2 | 省局食 品生产 监管处 | 安徽弘道食品有限公司 | SC10334032108785 | 飞行检查 | 2021.3.4 | 安虹、张超 | 重点项: 1、洋葱、生姜、葱、蒜等辅料的前处理在职工食堂进行,生产区与生活区交叉。 2、2021.02.23“亿创拌饭汁”菌落总数结果报告不正确,原始记录中结果与报告结果不一致。 3、冷藏库存放的原辅料半成品未标注生产批次、保质期限等关键信息。 一般项: 1、内包装材料进入生产车间的通道发生改变。 2、更衣顺序不正确;风淋室双侧门的互锁功能、风淋过程中对门的控制功能失常。 3、不能提供滚揉间、冷却间、内包装间的温度监测记录。 4、不能提供原料冷冻库温度监测记录。 | 停产整改 | 整改完成 |
3 | 省局食 品生产 监管处 | 六安市马头集宋先明麻油厂 | SC10234150205706 | 飞行检查 | 2021.3.16 | 夏春、张强 | 重点项: 1、未能提供使用的塑料瓶盖、色拉油等原辅料的合格证明。2、提供的进货查验记录不全,进货销售单中11月份的色拉油、菜籽油无查验记录。3、现场查看有成品瓶装油未标准生产日期,企业负责人答复为2020年9月份生产的。4、提供的2020年进货销售单与原辅料进货台账品种、数量不一致。5、提供的投料记录中缺少调和油的投料记录、芝麻油的投料记录不全(现场有2021年生产的成品,实际记录中未体现)。6、检验原始记录中酸价、过氧化值计算错误。7、未能提供回收食品处置记录。 一般项: 1、现场查看生产厂房门口有部分道路未硬化,有较多落叶、杂物未清理。2、现场查看洗手间入口上方有滴水现象。3、生产场所入口防鼠板高度不够,无防鼠、防蝇、防虫害等检查记录。4、未能提供原辅料的进库、贮存、出库和领用记录。5、未能提供食品安全自查记录。6、现场查看芝麻除杂机、磨浆机等设备有较多锈迹。7、出厂检验设备的检定/校准证书已过期。8、未能提供不能自检项目的委托检验协议。9、现场未见食品留样及记录。10、未设不合格品、召回食品、回收食品区域。11、未能提供相应的仓储、运输及交付控制制度和记录。12、销售记录未按要求记录销售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明、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13、未能提供2020年度培训和考核计划及记录。14、未能提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 | 停产整改 | 企业已注销 |
4 | 省局食 品生产 监管处 | 大团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SC10234150405066 | 飞行检查 | 2021.3.17 | 夏春、张强 | 一般项: 1、原料库缺少防鼠措施 。 2、未能提供不能自检项目的委托检验协议。 3、现场查看成品库内的浓香花生调和油标签标注的生产工艺:压榨,与执行标准Q/DTJ0001S不一致。 4、未设立不合格区域。 5、未能提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负责人、检验人员,相关人员的任命文件。 | 书面限期整改 | 整改完成 |
5 | 省局食 品生产 监管处 | 六安市徽味园麻油有限责任公司 | SC10234150306204 | 飞行检查 | 2021.3.18 | 夏春、张强 | 重点项: 1、未能提供使用的原辅料的生产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2、未能提供进货查验记录及证明材料。3、未能提供产品所使用的原辅料与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一致的证明材料。4、未能提供生产的投料记录。5、现场未见申请书中的洗手更衣间。6、未能提供关键控制点控制制度及记录。7、未能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及原始检验记录。8、原辅料库内脏、乱、差。9、未能提供回收食品登记处理制度。10、未能提供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制度。11、提供的健康检查证明已过期。 一般项: 1、厂区门口有废弃脏污的油桶堆放。2、未设更衣、洗手、干手、消毒等设施。3、排水系统出入口无防护措施,无防止污染和虫害侵入设施,照明无防护。4、无防鼠、防蝇、防虫害设施及检查记录。5、未能提供原辅料的进库、贮存、出库和领用记录。6、未能提供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及自查记录。7、现场查看人流、物流交叉污染。8、未能提供生产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及记录。9、未配工作服、帽、鞋等设施。10、现场未能将检验室房门打开,无法确认是否具备出厂检验设备。11、未能提供不能自检项目的委托检验协议。12、现场未见食品留样及记录。13、未设不合格品、召回食品、回收食品区域。14、未能提供相适应的仓储、运输及交付控制制度和记录。 15、未能提供销售记录。16、现场查看标签标注的产品名称为芝麻油,实际配料为调和油。17、标签执行标准为GB2716,等级:二级,实际标准中无等级规定。18、未能提供不合格品处置记录。19、未能提供建立废弃油脂等生产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20、未能提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负责人、检验人员的任命文件。21、未能提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培训、考核计划及记录。22、未能提供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 | 停产整改 | 企业已注销 |
6 | 省局食 品生产 监管处 | 安徽珍然食品有限公司 | SC12634152505603 | 飞行检查 | 2021.3.18 | 夏春、张强 | 一般项: 1、未能提供定期检查防虫害的检查记录。 2、提供的分析天平的检定/校准证书已过期。 3、未能提供不能自检项目的委托检验协议。 4、未能提供留样的记录。 5、成品库内存放的土蜂蜜生产日期标准为2020.07.18,对应的生产记录中生产日期为2020.07.03。 6、未能提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各岗位负责人、检验人员,相关人员的任命文件。 | 书面限期整改 | 整改完成 |
7 | 省局食 品生产 监管处 | 安庆市卫氏食品厂 | SC12434080205247 | 飞行检查 | 2021.3.30 | 陈元柱、徐国兵、吴培慧 | 重点项: 1、未提供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等供货者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2、无对应的进货查验记录。3、未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4、未建立和保存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5、食品添加剂无序存放在配料间,无明显标示,无专人管理。 一般项: 1、车间地面破损,排风扇、紫外灯管等积尘较多。2、更衣间洗手水龙头为手动式。3、未建立和保存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记录和领用出库记录。4、配料间电子秤、化验室高压灭菌锅等设备未检定或校准。 | 停产整改 | 整改完成 |
8 | 省局食 品生产 监管处 | 怀宁县永丰食品有限公司 | SC12434082205128 | 飞行检查 | 2021.3.31 | 陈元柱、徐国兵、吴培慧 | 重点项: 1、原辅料库与成品库设在同一房间内,无分区标识、货位卡等,且库房中有口罩等其它物品。2、食品添加剂库存放有84消毒液等消毒剂、手套等防护用品。3、成品库中有麻饼等委托加工产品,被委托单位资质不全;步步糕为冷加工食品不在食品生产许可范围。 一般项: 1、车间无挡鼠板,紫外灯管老化、积尘较多。2、更衣间一洗手水龙头损坏。3、化验室电光天平损坏。4、召回产品存放在“包装物区”,无标识。 | 停产整改 | 整改完成 |
9 | 省局食 品生产 监管处 | 安徽省怀宁县顶雪食品有限公司 | SC12434082205177 | 飞行检查 | 2021.3.31 | 陈元柱、徐国兵、吴培慧 | 一般项: 1、车间入口未放挡鼠板;紫外灯管老化、积尘较多;墙面有裂缝、雨迹、部分脱落。2、内包车间未安装防鼠设施,对外直排管未安装防蝇、防虫害装置。3、化验室高压灭菌锅、滴定管未检定或校准。4、车间现场有大豆油,与当日生产的“顶雪怀宁贡糕”产品标签标注不一致。5、“顶雪贡糕”营养成分表蛋白质含量标示值低于国家标准。 | 书面限期整改 | 整改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