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组织部署“我为群众办实事·食品抽检安民心”实践活动

2021-05-07 10:06:0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关部署要求,积极宣传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成效,树立市场监管系统良好风貌,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决定与黑龙江电视台《食安龙江》栏目组联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食品抽检安民心”实践活动,并印发《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食品抽检安民心”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要突出食品抽检特色亮点,有效回应百姓对食品安全所思所想所盼,拉近食品抽检与百姓的距离,不断增强百姓对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知》要求,“我为群众办实事·食品抽检安民心”实践活动是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学党史、守初心,向建党100周年献礼的重要举措,是提升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参与度、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具体措施。

要牢固树立“抽检为民”的思想意识

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目标要求,坚持把学习党史与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教育成果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加强对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到知行合一办实事,真心实意解忧患,实现抽检工作“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形成与百姓同频共振、同向同行的良性循环和良好氛围。

要广泛征集“点”“送”品种和项目

以“你点我检”抽检和“你送我检”快检以及“五进”活动为主要形式,聚焦公众关切,根据消费者“点”“送”的食品及其项目开展实验室检测及快检工作,切实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食品抽检安民心”实践活动落实。

要科学安排服务场所和时间

结合日常监督抽检和食品快检“五进”活动,采取项目化管理的方式,推进实践活动有效落实,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和百姓积极参与,征集更多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除既定的场所和时间外,也可选择在其他食品生产经营场所,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抽检或“你送我检”快检活动。

要依法依规组织开展

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规定的监督抽检程序和要求进行检验。现场抽样时,要按照监督抽检程序进行抽样检验,及时向社会公开检验结果,确保抽样检验过程公开、透明。

要及时依法核查处置到位

对“你送我检”快检发现的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在检出阳性结果后,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防控措施,并组织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对阳性样品进行监督抽检,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对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有关市场监管部门要在检验结果出具后,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防控措施,并按照核查处置工作要求和时限做好产品溯源、整改复查及依法处置等工作。

要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组织专家做好“你点我检”食品的项目、结果、风险防控、核查处置等相关信息的解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

《通知》明确,在活动期间,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通过官网、食安龙江、“龙江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全省各地“你点我检”“你送我检”开展情况。

(供稿: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济宁孔子文化旅游集团助力济宁市打造 ...

  • 郑州万达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质取胜赢 ...

  • ​江苏省海安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 ...

  • 2021上海合作组织国际投资贸易博 ...

  •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十三五”期间质量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