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健康>>

上海市松江区妇幼保健院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2024-04-18 14:25:03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网

image.png

上海市松江区妇幼保健院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松第2220240014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单位名称(或姓名)

上海市松江区妇幼保健院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平花

处罚事由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

处罚依据

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4-7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免费鉴 ...

  • 江西省南城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加油 ...

  • 跟着小哥送快递——《快递市场管理办 ...

  • 湖南省资兴经济开发区江北工业园孵化 ...

  • 山东省荣成市1万多公顷海带进入采收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