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5斤小龙虾外卖到手只有3斤?
缺斤少两不可取!
2023年5月14日,市民刘先生投诉称其在美 团上以99元的价格购买了5斤小龙虾,收到共有2盒,因感觉里面汤汁很多,遂进行了称重,发现配上汤料只有3斤不到,气愤与无奈之际刘先生选择了投诉商家,向椒江区消保委求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执法人员在接到投诉后立刻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商家美 团平台上外卖界面内大部分菜品中都写明了其重量系龙虾加配菜,仅99元5斤疯抢小龙虾一个菜品未添加描述,执法人员责令其整改,并要求该店后续加强宣传和食品安全管理。对于刘先生反映的情况,商家对其进行相应赔偿。
案例评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或者购买商品时,有权获得质量安全保障、价格公平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销售龙虾时,消费者享有合理、公正的交易权利,交易双方获得的利益是均衡的。消费者有权获得计量准确无误,价格合理公道的条件,否则就是侵犯了公平交易权。
消费提醒
小龙虾作为夏日季节性热门美食,无论实体店还是外卖平台,不少商家推出令人心动的优惠套餐,消费者想吃得开心过瘾,还需“较真”些,椒江区市场监管局、椒江区消保委在此提醒:
对于消费者,在选择龙虾相关的商品消费时,应理性消费,按需消费,不能因为促销优惠等名义贪便宜购买过多分量,带来经济损失的同时,也造成不必要的食品浪费;如果发现龙虾重量不足、虚假宣传等方面问题,请通过称重、拍照等方式留存证据,保留好相关消费凭证,尽快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积极主张合法权益。
对于商家,缺斤少量的行为涉嫌消费欺诈,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损害了商家的声誉。商家应该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用优质的服务和产品赢得顾客的信赖和美誉。(陈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