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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峰堂医药(重庆)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2024-03-06 17:43:46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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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表(2024年第5期,总第143期)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内容

决定机关名称

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日期

备注

1

渝药监处罚〔202347

静峰堂医药(重庆)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静峰堂医药(重庆)有限公司

91500107MA615WED94

叶茂兰

当事人采购软脉灵口服液时未审核药品合法性,未核实销售人员身份、未索取供货单位发票,未查验同批号检验报告书,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六条、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当事人未从具有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如下: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5237.2元;3.罚款70000元。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02.29

2024.03.06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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