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维权>>

3000元买到假翡翠,扬州市江都区消协助维权

2024-02-26 16:40:55 长三角消保委联盟

近日,江都消协接到王女士来电,称自己买了一个翡翠手镯,最近她拿到扬州玉器检测中心去检测,发现竟然是处理品,找到商家,商家却不予理睬,迟迟也不给处理。万般无奈,她只好投诉。

案情简介

经了解,2023年10月底,王女士在熟人的推荐下,来到江都区仙女镇镇北的一家珠宝店。本来只是好奇来看看,后来在老板的介绍下,她看中了一款翡翠手镯。在她犹豫不决时,商家向她保证肯定货真价实,经过讨价还价,最终王女士以3000元买下了那只翡翠手镯。买回来以后,王女士一次无意之中向亲戚展示了她刚买的手镯,亲戚有点懂行,看过后,提醒她,这个手镯不太像是A货,她可能买到了假货。这一说让王女士心里犯起了嘀咕,经过打听, 2023年12月初半信半疑的王女士将手镯拿到扬州玉器检测中心鉴定,结论是此手镯是经过漂白填充处理过的,是去除杂质杂色制成的产品。拿到鉴定书后,气愤的王女士找到商家,要求对方赔偿。可是商家对她的态度很冷漠,一直都不给个说法,为此双方还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见自己协商不成,王女士求助于区消协。

处理过程及结果

江都消协城北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经核查,王女士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商家解释道:“当时她买的时候我们是承诺保证货真价实,也没有保证是A货,像她这种成色的手镯如果是A货,怎么可能只要3000元,本来就是一分价钱一分货。况且这个手镯都买了一个多月了,现在再来退,我们当然不答应。”由于工作人员无法还原当时的情景,也没有相应的购物凭证来核实,孰是孰非难以分辨。最终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还是达成了一致:商家退还消费者王女士翡翠货款3000元,王女士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消协提醒

在这里,江都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珠宝首饰时应注意:1.要选择信誉和口碑好的大型商场;2.根据要购买的商品具体种类,事先仔细了解商品的相关资料;3.购买时注意查看商品的合格证或鉴定证书,并检查证书和商品标注是否一致;4.索取合法有效的购货凭证,并在发票中如实标注商品重要信息,如在发票中写明货品等级、成色、重量、克数等,以便在出现纠纷时能更好维权。(来源:扬州市消保委)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江西省南丰县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民生 ...

  • 大红灯笼照亮致富路——走进“中国宫 ...

  • “老匠人”白军平——40多年匠心依 ...

  • 东风日产维修数据分析:产品可靠性值 ...

  • 河南省方城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年货市场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