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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外资企业,仅剩一年!请抓紧办理!

2024-02-05 12:14:17 南京市场监管

近日

有部分南京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者

收到了这样的提示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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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小柿”提醒您

这可不是诈骗短信哦

这是针对“五年过渡期”外商投资企业

发出的提示短信

那么,短信内容是什么意思呢?

“五年过渡期”

2020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正式生效,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事项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为保障外商投资企业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的平稳过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明确了“五年过渡期”安排。

如今,“五年过渡期”仅剩一年。为提示“五年过渡期”外商投资企业及时依法办理变更(备案),南京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向全市“五年过渡期”外商投资企业发送了提示短信。

如何判断是否为

“五年过渡期”外商投资企业

01 看成立时间

2020年1月1日前设立的;

02 看企业章程

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董事会的;

03 看企业类型

公司类型为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台港澳与境内合资等有“合资”“合作”字样的。

如果企业是2020年1月1日前设立的,并且最高权力机构或企业类型尚未调整的,应当及时依法调整并办理变更(备案)登记。

“五年过渡期”外商投资

企业必须办理变更(备案)登记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对未依法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并办理变更登记的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其申请的其他登记事项,并将相关情形予以公示。

“五年过渡期”外商投资企业

办理变更(备案)登记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符合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的最高权力机构决议,决议应当包含将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调整为股东会(或股东);

☑由股东会(或股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形成决议(决定),决议(决定)应当包含同意公司新章程;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新章程;

☑如有其他登记事项同时变更,还需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如果您收到上述短信

请点开链接放心查看详情

但同时务必谨记

变更(备案)不收费

变更(备案)过程中不会产生任何费用。

不用短信链接操作

市场监管部门不会用短信链接的方式要求企业进行变更(备案)申请、年报登录认证等操作。

不轻信、不转账

切勿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或短信,更不能因任何理由按照陌生电话或短信的提示,提供个人信息、进行银行转账业务等操作。

快行动起来

抓紧变更吧

(王娴静)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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