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粤药监械罚〔2024〕2002号)

2024-02-04 16:36:32 广东省药监局网站

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XXXX材料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xxxx

法定代表人

xxx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xxxx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药监械罚〔2024〕2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不符合经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用正压防护服

违法事实

当事人于2022年12月5日生产的医用正压防护服(产品编号/批号:202212XL01,型号规格:非无菌175/XL码),经广东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报告编号:SJ23010026)和深圳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复检(报告编号:WY20233064),按医用正压防护服(粤械注准20222140453)产品技术要求检验,检验项目“抗静电性”均不符合《医用正压防护服》(粤械注准20222140453)产品技术要求,其行为构成生产不符合经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用正压防护服。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经注册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用正压防护服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3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3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月29日

处罚有效期

3年

处罚机关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MB2D034421

数据来源单位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000MB2D034421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安徽省当涂县江心市场监管所组织开展 ...

  • 智己LS7低频共振投诉案例破百 亲 ...

  • 守正创新 稳进提质——湖北省纤维检 ...

  • 福建港口不断提升港口设施和服务

  •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春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