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力得高科技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605050715071Q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胡展超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4〕(南)江综执市监罚罚字6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发布虚假广告 | ||||
违法事实 | 佛山力得高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行为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从轻处以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95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195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2-02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