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健康>>

上海医遛中医诊所有限责任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松第2120245201号

2024-02-04 14:33:26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网站

image.png

上海医遛中医诊所有限责任公司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松第2120245201号

行政处罚当事人基本情况

单位

单位名称(或姓名)

上海医遛中医诊所有限责任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刘超

处罚事由

1.医疗卫生机构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知识的培训;2.医疗卫生机构未将医疗废物置于专用包装物。

处罚依据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松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4-01-31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守正创新 稳进提质——湖北省纤维检 ...

  • 福建港口不断提升港口设施和服务

  • 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春 ...

  • 购车提示:一汽丰田品牌这些故障需警 ...

  • 冰雪运动装备选购适配为宜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