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信息公开表(一月份)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蚌市监处罚〔2023〕646号 | 蚌埠市蚌山区昊强消防器材店销售不合格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案 | 蚌埠市蚌山区昊强消防器材店 | 92340303MA8NT36A9L | 李家鼎 |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指定银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24日 | |
2 | 蚌市监处罚〔2023〕671号 | 怀远县榴城大泽百货店销售不合格车用尿素溶液案 | 怀远县榴城大泽百货店 | 92340321MA2UFDQ6XH | 李娇 |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车用尿素溶液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条,处以没收不合格车用尿素溶液、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指定银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24日 | |
3 | 蚌市监处罚〔2023〕772号 | 蚌埠经济开发区豪客烟酒店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 蚌埠经济开发区豪客烟酒店 | 92340300MA2U10QN76 | 朱邦宇 | 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处以没收侵权商品茅台酒、罚款 |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至指定银行。到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