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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掉入昂贵瘦身衣“美丽陷阱”,江苏省常州市经开区消协助力维权脱困

2023-11-28 17:36:53 长三角消保委联盟

案例简介

近日,常州经开区消费者协会遥观分会接到市民汤女士通过12345热线来电反映,其于2023年8月在常州经开区遥观镇某美容店报名了减肥项目,目前已经充值了26600元,现在商家量身定做的瘦身衣根本穿不下,故来电退款。前期和商家协商,商家告知定制商品一经使用无法退款。由于金额较大,汤女士十分焦虑。情急之下,汤女士向常州经开区消协寻求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常州经开区消协遥观分会在接到投诉后,立即联系了消费者汤女士了解具体情况,汤女士陈述,自己本来是想在店里做做普通的减肥项目,但是却没禁住推销的诱惑,稀里糊涂地购买了价格高昂的紧身衣等项目,结果根本穿不下现在还退不了,并且自己之前和老板娘也是熟人,想着去捧捧场没想到反被摆了一道,汤女士对此后悔不已。

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立即前往商家进行核查调解。起初,商家以签订协议的是厂家与消费者直接签订的合同,与自己无关为由,表示无法退款,只能帮助双方协调。但工作人员还是敏锐地察觉到事情没有这么简单,继而在进一步细致地询问后,抓住言语中的矛盾点,对商家开展了更进一步的劝解,通过给予适当压力与柔性情理劝导相结合的方式,成功帮助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协商意见,最终商家退款22600元。汤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十分满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消费提醒

常州经开区消协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市面上各种美容美体及减肥产品,多有涉及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内容。而且,为了吸引顾客,销售人员更是会夸大产品功效。因此,在购买塑身内衣产品时一定要结合自身实际状况,同时注意以下要点:

(一)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吹嘘,对于某些宣称具有塑身减肥、调养身体、治疗颈椎等功效的“塑身”产品,其材质和普通衣物并无差异,仅仅吹嘘神奇的功能,价格就翻了几百上千倍,因此消费者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盲目听信商家的虚假或夸大宣传等,以免受到商家蛊惑而盲目购买,造成财产乃至人身的损害。

(二)个人消费时要多查验核实,包括查看产品是否为正规生产厂家生产的,是否有合格证明、质检报告等文件,分析推销人员宣传的内容是否夸大其词,对于美容院邀请的所谓的“美容专家”要警惕,注意付款和交易对象是否具备经营资格,是否一致,避免上当欺骗。

(三)在购买金额较大的商品时,如消费者消费能力有限,此时如果商家推荐使用借贷方式,“分期”完成买卖行为时,消费者需谨慎对待,量力而行。

在购买、使用商品后,消费者要妥善保存购物票据及宣传承诺等凭证,留下有效证据,便于事后维权。一旦出现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与商家协商解决,未能协商和解的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来源:常州市消保委)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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