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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金丽顺源小吃店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顺市监处罚〔2023〕3159号

2023-11-13 17:05:17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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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金丽顺源小吃店。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市监处罚〔2023〕315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金丽顺源小吃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3MA00GWJ29Q
工商注册号110113604056217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龚**
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 一款
违法事实当事人小餐饮店经营者自2023年7月30日至2023年8月25日期间,存在未取得许可擅自在南法信镇北法信村消防水站北侧院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非法经营期间违法所得额500元。当事人于2023年8月25日自行停业。截至本案调查终结,我局未收到因当事人的上述行为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投诉、举报信息。
处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 一款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11-06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4-02-06
处罚机关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11/08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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