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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好顺心百货店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粤佛顺均市监行罚罚字〔2023〕178号

2023-11-13 11:29:48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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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好顺心百货店。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好顺心百货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606MA4X0LW132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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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林**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佛顺均市监行罚罚字〔2023〕178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8月2日起在售的白豆角(购进日期:2023年8月2日)经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噻虫胺,噻虫嗪。据当事人供述,当事人于2023年8月2日当天进货12.5kg的白豆角,3.032kg按9.96元/kg作为抽检样本卖给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收入30.2元。剩余9.468kg按每公斤9.96元卖给顾客,销售收入94.3元,该涉案白豆角销售收入合共124.5元。另当事人于2023年8月21日发出《召回公告》,截至2023年9月19日,共召回0kg白豆角。当事人能提供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销售单据复印件,但未能提供该批次白豆角检验合格证明。综上所述,本府认定当事人涉案白豆角货值124.5元,违法所得124.5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内容1、罚款人民币贰仟圆整(¥2000);2、没收违法所得壹佰贰拾肆圆伍角(¥124.5)。
罚款金额(万元)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124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处罚决定日期2023-11-08
处罚机关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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