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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悦家商业有限公司桂城南一路分公司销售过期食用农产品被处罚

2023-11-08 11:00: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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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悦家商业有限公司桂城南一路分公司,该公司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用农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悦家商业有限公司桂城南一路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324858433D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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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3〕(南)桂综执市监罚罚字318号
违法行为类型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用农产品
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3年6月9日通过总公司进货5包“金万顺 鲜百合”(生产商:甘肃金万顺百合有限公司,保质期:2个月,包装日期:2023年6月02日),进货价格是5.85元/包,销售价格是7.9元/包。超过保质期后,可查明有一名顾客购买了1包,销售金额为7.9元。该顾客购买后,保留该产品未食用,随后向监管部门举报。当事人销售涉案食用农产品的货值为7.9元,经营收入为7.9元。
处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7.9元;2.罚款1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079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处罚决定日期2023-11-03
处罚机关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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