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杭州儿童口腔医院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11-07 11:16:55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杭市监处罚〔2023〕63号),涉及杭州儿童口腔医院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8月9日与四川某公司签订《小红书推广服务合同》,并在小红书平台开设了“杭州儿童口腔医院”账户,进行广告发布。当事人于2023年9月13日未按照《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浙医广(2023)第330108-0065号)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成品样件内容仅为含有当事人名称、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及科室名称的实景图一张)用其小红书平台“杭州儿童口腔医院”账号发布了“悔不当初!儿童早矫有早矫的道理”相关广告,该广告含有“各位宝妈是不是以为乳牙烂了蛀牙了没关系的等新牙长出来就好了”“是否需要牙髓治疗并不是由小朋友的年龄决定…”“现杭州儿童口腔医院带着舒适化诊疗和儿牙早矫优惠5000活动来啦”“9.9元的口腔筛查包括…”“活动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浙医广(2023)第330108-0065号”内容。当事人发布的广告内容未经广告审查机关批准。

当事人于2023年8月底请王某设计了前述广告内容,并于2023年9月1日向王某支付了设计费现金人民币6000元。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2倍罚款人民币12000元(壹万贰仟元)。

image.png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云南省昭通市大关县将筇竹产业作为“ ...

  • 山东省淄博市齐艾健康文化产业园研发 ...

  • 世界文化遗产颐和园秋色正浓

  •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浦头分 ...

  • 巫镇高速通车在即 陕西重庆连起高速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