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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应急管理局对惠州市诺昂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10-30 17:21:22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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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获悉,惠州市惠阳区应急管理局对惠州市诺昂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惠阳)应急罚〔2023〕264 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惠阳)应急罚〔2023〕264 号

处罚事由:

2023 年 8 月 15 日,区应急管理局前往惠州市诺昂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经查,发现存在 6 项安全隐患,区应急管理局依法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惠阳)应急现决〔2023〕165 号和《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惠阳)应急责改〔2023〕870 号,其中《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惠阳)应急现决〔2023〕165 号中:“1、一栋二楼喷粉车间静电喷粉干式除尘系统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干式除尘系统未采取   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爆炸防控措施 ;2、一栋二楼喷粉车间喷粉柜 20   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灯的电气线路套管、电气线路 裸露、不符合防爆要求”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法律规定。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惠州市诺昂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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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沈大杰

处罚内容:

处人民币25000(贰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2.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26

处罚机关:

惠州市惠阳区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惠州市惠阳区应急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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