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东】佛山市禅城区燃计火锅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被罚款6000元

2023-10-27 12:40: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禅城区燃计火锅店,该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禅城区燃计火锅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604MACDFE6416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
法定代表人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3〕(禅)张综执市监(罚)罚字124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的线下店铺招牌装潢使用“燃計”字眼,且未能提供“燃計”的商标授权书及专营店授权书。经商标权利人上海燃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未授权声明》认定当事人未取得“燃計”文字注册商标使用权。 另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2月23日注册了“佛山市禅城区燃计火锅店”的营业执照,经过装修完善,2023年4月30日开业后开始使用“燃計”字眼的店铺招牌装潢,2023年7月6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到店查处的当天当事人将“燃計”招牌撤下,并于2022年8月7日整改完毕,将店铺招牌“燃計”改为“燃”。当事人供述,日营业额平均400元/天,2023年4月30日至2023年7月6日共开店营业30天。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从轻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6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0.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处罚决定日期2023-10-25
处罚机关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办事处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第134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南 ...

  • 一根绳  一条心  一股劲  一定 ...

  •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市场监管局开展“ ...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创新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