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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统护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23-10-27 11:18:34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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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统护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市监处罚〔2023〕1789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房市监处罚〔2023〕178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统护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1MA01HCBR46

工商注册号

110111026689030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相对人证件号码

——

法定代表人

高兵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

违法事实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04月生产统护牌3.5L/桶CD 20W-50(以下简称上述产品),共20件,生产成本195.22元每件,销售价226元每件。上述产品经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测为不合格产品,上述不合格产品检测结论为:经检验,该产品低温动力粘度项目不符合GB 11122-2006《柴油机油》标椎,依据《山东省车用润滑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判定为不合格。上述商品销售20件,货值金额4520元,违法所得615.6元。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270元;没收违法所得:615.6元;

罚款金额(万元)

0.227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6156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24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4-01-24

处罚机关

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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