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南海区家利购百货店,该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家利购百货店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0605MA4X6N8X0J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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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杨*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3〕(南)桂综执市监罚罚字322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涉案产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销售涉案产品的违法所得为13元。 | ||||
违法事实 | 佛山市南海区家利购百货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非法财物 | ||||
处罚内容 | 当事人具有减轻情节,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予以减轻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3元;2.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3.罚款50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05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013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0-23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