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广宁广陶陶瓷有限公司,该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宁广陶陶瓷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2236947686110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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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3〕(南)狮综执市监罚罚字270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 | ||||
违法事实 | 经查明一,商标图案为第3884055号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第19类):大理石; 陶土(原材料); 石膏; 水泥; 砖; 波形瓦; 建筑用非金属墙砖; 玻璃马赛克; 水磨石; 瓷砖;水泥;大理石;陶土(原材料);石膏(截止)。注册人为福建七彩陶瓷有限公司,续展注册有效期至2026年6月6日。经查明二,当事人于2021年开始生产上述包装上标示有商标图案标识的干压陶瓷砖,共生产1767箱,销售80箱,剩余1687箱被我单位依法扣押,生产成本为25元/箱,销售价格为20元/箱。以当事人实际销售价格计算,涉案产品货值金额为35340元,违法所得0元。当事人能提供送货单作为证据材料。 经查明三,经商标权利人福建七彩陶瓷有限公司鉴定并出具《鉴定证明书》确认,现场检查发现的1687箱包装上标示有商标图案标识的干压陶瓷砖不是商标权利人公司生产或者授权的企业生产,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1.罚款人民币贰万圆整(¥20000.00); 2.没收涉案1687箱标示有商标图案标识的干压陶瓷砖。 | ||||
罚款金额(万元) | 2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0-23 | ||||
处罚机关 | 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