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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顺德区勒流振樑便利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罚款2000元

2023-10-25 11:18:06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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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顺德区勒流振樑便利店,该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勒流振樑便利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606MA547MHM6L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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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赵*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佛顺勒市监行罚罚字〔2023〕162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违法事实佛山市顺德区勒流振樑便利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所指的“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应予处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处罚内容一、没收违法所得陆元整(¥6);二、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淮盐味克力架饼干”2包;三、罚款贰仟元整(¥2000.00),以上罚没款合计贰仟零陆元整(¥2006)。
罚款金额(万元)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06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处罚决定日期2023-10-23
处罚机关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办事处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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