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曹吉根)浙江省余姚市市场监管局低塘市场监管所近日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一起销售假冒蓝月亮洗衣液的商标侵权案,被立案超市因为采购6瓶假冒洗衣液销售被处罚款1万元。
不久前,低塘市场监管所接到群众举报,称位于余姚市低塘街道低塘村的余姚市低塘某食品超市正在销售假冒蓝月亮洗衣液,要求速去查处。接到举报后,该所执法人员对该超市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超市货架上摆放着标注“蓝月亮”等字样的深层洁净护理洗衣液5瓶。经蓝月亮(中国)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现场辨别,这些洗衣液为侵犯“蓝月亮”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据该超市负责人金某交待,于今年6月10日,从他人处以33.75元/瓶的价格购入6瓶标注“蓝月亮”等字样的深层洁净护理洗衣液(亮白增艳)。之后,以45元/瓶的价格销售。至案发时,已销售洗衣液1瓶,剩余5瓶被查扣在案。
近日,该所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对该超市作出了行政处罚,除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销毁5瓶假冒蓝月亮洗衣液外,还处以1万元行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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