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民生领域食品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打击食品违法行为,督促市场主体履行法定责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现公布一批食品典型案例:
案例一: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阳谷某超市有限公司经营含有国家禁止使用高毒农药的食品案
2023年3月13日,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阳谷某超市有限公司经营含有国家禁止使用高毒农药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2年10月18日,聊城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收到《检验报告》,报告显示当事人经营的食品经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下一步,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坚决守住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危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二:聊城市莘县市场监管局查处莘县某药店有限公司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案
2023年6月5日,聊城市莘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莘县某药店有限公司经营食品中添加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因当事人行为涉嫌构成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4月19日,根据举报,莘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莘县某药店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多种声称壮阳但不能说明合法来源的产品。经检验,上述产品均含有西地那非成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已涉嫌构成犯罪,莘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声称减肥、壮阳的食品添加药品成分或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危害极大。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重点查处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案例三:聊城市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开发区某包子铺制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2023年6月8日,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开发区某包子铺制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3月22日,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接检验报告,报告显示当事人销售的油条经抽检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部门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食用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对人的损伤很大,可能导致慢性中毒,腹泻,呕吐,神经症状,严重时还能导致人营养不良、激素水平紊乱等一些临床症状。此类违法案件的查处,有力震慑了不法生产经营者,严厉惩处了一批违法主体,守住了食品安全底线。
案例四:聊城市临清市场监管局查处临清市八岔路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标准的食品案
2023年4月13日, 聊城临清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临清市八岔路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1月4日,聊城临清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临清市八岔路某公司经营的食品“黄豆酱油”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月21日收到检验报告,报告显示结论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聊城临清市市场监管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食品的质量关乎食品的品质安全,作为经营者,应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采购的食品索证索票,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查处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五:聊城市冠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冠县某超市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油脂酸败的食品案
2023年6月30日,聊城市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冠县某超市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油脂酸败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6月5日,聊城市冠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检验报告,报告显示某超市经营的咿呀牌草本味瓜子检验结论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聊城市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中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和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直接危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行为,使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