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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港丰商贸有限公司樟铺店经营过期食品被罚款15000元

2023-09-27 13:42:49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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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广东新港丰商贸有限公司樟铺店,该店经营过期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广东新港丰商贸有限公司樟铺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83MA5210RU08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魏**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440****153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吴市监樟处字〔2023〕15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违法事实经营过期食品的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罚款15000元整
罚款金额(万元)1.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9-25
公示截止期2026-09-25
处罚机关吴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吴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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