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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海之耀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被罚款20000元

2023-09-19 15:41:43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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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海之耀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海之耀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CKXAU56E
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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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李*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3〕(南)狮综执市监罚罚字342号
违法行为类型佛山市海之耀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违法事实佛山市海之耀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的规定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一、没收、销毁标有“ebmpapst”标识(型号:4412/2)的风机产品102个;标有“ebmpapst”标识(型号:6314/17)的风机产品45个;标有“ebmpapst”标识(型号:100-11/12/2)的风机产品2个;印有“ebmpapst”标识的标签260个;二、没收违法所得1375元;三、罚款2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137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处罚决定日期2023-09-15
处罚机关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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