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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数字众智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20000元

2023-09-18 09:54:1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数字众智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市监处罚〔2023〕153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市监处罚〔2023〕1537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数字众智科技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MA01E0BT1M
工商注册号110108025810815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刘世民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五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北京数字众智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APP网站平台在首页显著位置未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罚款:2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9-12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2-12
处罚机关北京市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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