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顺德区臻瑶海味杂货店,该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臻瑶海味杂货店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0606MA5353E976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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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周**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佛顺陈市监行罚罚字〔2023〕103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 ||||
违法事实 | 经查明,当事人 2022 年 10 月 5 日从上门推销的供应商手 中购进人参酒 2 瓶,进货价 150/瓶,销售价 168 元/瓶,至案发 时共销售 2 瓶,收取货款 336 元。该人参酒的外包装上印有 “史书记载长白山老山参的应用已有近四千年的历史,它具有 很强的滋补作用。其化学成分非常复杂,研究人员已从野山参 根 中 分 离 出 了 十 多 种 人 参 皂 苷 , 并 发 现 其 中 人 参 皂 苷 Rb2、Rb1、Rc、Ro 的含量,野山参比栽培人参高数倍,而这 些成分会解决心肌供氧不足,防止心肌梗死,强心,挽救心源 性和失血性休克,抗老年痴呆。”字样,外包装标签上并无 “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所 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生产许可证编 号”等信息。本政府认定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的货 值为336元,违法所得为 336元。 | ||||
处罚依据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 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 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
处罚类别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处罚内容 | 本政府 责令当事人改正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的违法行为,并对当 事人处以如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 336 元;二、3000 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0.3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0336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9-12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