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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过期食品 北京优来客商贸有限公司被罚3000元

2023-09-13 14:20: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优来客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销售过期食品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京通市监处罚〔2023〕2502号显示,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事实成立。当事人于2022年10月26日以0.7元/包的价格购进(生产日期为2022年09月19日,保质期:8个月)的涉案产品共计50包。当事人自2023年5月20日至2023年6月25日期间,以1元/包的价格共计销售出超过保质期的涉案预包装食品3包,已过期未售出的共计7包。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所得共计3元、货值金额共计10元。

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罚款3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3元;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本网了解到,这也不是该公司第一次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被处罚。去年9月,该公司被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6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当事人在2021年8月29日从北京中商惠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购进广合腐乳两瓶,进货价8.5元每瓶,销售价10元每瓶。购进葱伴侣豆瓣酱两盒,进货价3.6元每盒,销售价6元每盒。当事人表示,其因为疏忽,没有及时将过期商品下架。2022年4月2日销售一瓶广合腐乳、一盒葱伴侣豆瓣酱,均已过期。

据天眼查信息,北京优来客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赵红梅。经营范围包括日用杂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日用家电零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电池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潜水救捞装备销售;钟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日用陶瓷制品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批发;珠宝首饰零售;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等。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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