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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永定惠民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京门市监处罚〔2023〕265号

2023-08-09 14:08:38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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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永定惠民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门市监处罚〔2023〕26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永定惠民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9MA01J1YF31
工商注册号110109026855523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李*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北京永定惠民科技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门头牌匾为左邻右里生鲜超市于2023年2月1日进货10根双汇Q趣儿香肠(生产日期:2022年12月2日;保质期90天),单价为1.7元一根,共计17元;截止2023年2月26日共销售了7根(过期之前),2023年4月2日销售了3根(过期之后),销售单价为2.5元每根,该案违法货值金额7.5元,违法所得7.5元。执法人员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当事人其他销售超过保质期产品的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7.5元;
罚款金额(万元)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07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8-02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1-02
处罚机关北京市门头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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