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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佛山市顺德区容山商场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粤佛顺容市监行罚罚字〔2023〕143号

2023-07-27 09:57:45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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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顺德区容山商场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佛顺容市监行罚罚字〔2023〕143号
处罚类别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0.1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447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事实鉴于当事人在2022年4月28日因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产品(电子灭蚊拍)受过行政处罚,参照《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重行政处罚:(三) 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内因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从重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产品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一、罚款1300元; 二、没收违法所得447元。
违法行为类型质量流通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容山商场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91440606231931566J




法定代表人梁**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440****6426
处罚决定日期2023-07-24
公示截止期2026-07-24
处罚机关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
数据来源单位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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