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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信聚益昌商贸中心作出行政处罚

2023-07-20 10:28: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7月17日,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北京信聚益昌商贸中心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平市监处罚〔2023〕20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平市监处罚〔2023〕20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信聚益昌商贸中心
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7MA01F7D954
工商注册号110117604263165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相对人证件号码——
法定代表人丛英剑
违法行为类型《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22年修订)第十一条第(二)项
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3年07月01日购进了1台互联网收银称(型号:ACS-A15,编号:A59023030214,生产厂家:龙飞科技(广东)有限公司)用于在经营场所内销售农副产品时称重收费使用。上述互联网收银称在《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内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至2023年07月06日,我局检查之日当事人在用的上述互联网收银称时未按规定申请强制检定。
处罚依据《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2022年修订)第十一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内容责令其停止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互联网收银称,对你店作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30元;
罚款金额(万元)0.00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7-17
处罚有效期2099-12-31
公示截止期2023-10-17
处罚机关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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