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7日,安徽省六安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六市监处罚〔2023〕86号),涉及六安年鸿幸运星商贸有限公司东城御景分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木糖醇核桃饼(糕点)”“枸杞(代用茶)”案。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履行结果 | 备注 |
1 | 六市监处罚〔2023〕86号 | 六安年鸿幸运星商贸有限公司东城御景分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木糖醇核桃饼(糕点)”“枸杞(代用茶)”案 | 六安年鸿幸运星商贸有限公司东城御景分公司 | 91341500MA2W8RAN94 | 杨梅 | 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木糖醇核桃饼(糕点)”、“枸杞(代用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 当事人虽建立了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但购进涉案“枸杞(代用茶)”时未查验供货方资质、同批次出厂检验报告和购进票据,也未记录进货查验台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 种类:1.没收违法所得231.62元和不合格“枸杞(代用茶)”2.536kg;2.处10000元罚款。以上罚没款合计10231.62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 | 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没款 |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5日 | 暂未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