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深南)应急罚〔2023〕42号】,涉及深圳市振永清和实业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深圳市振永清和实业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08784239XG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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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兴宇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深南)应急罚〔2023〕42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 | ||||
违法事实 | 2023 年 4 月 7 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你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周某高处作业证件未按期复审,特种作业操作证已失效仍从事高处作业。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结合《<深圳市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2020 年版)>调整补充项目》第 1007 号违法行为处罚实施标准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决定给予深圳市振永清和实业有限公司人民币 20000 元(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
罚款金额(万元) | 2.0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23 | ||||
处罚机关 | 深圳市南山区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