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江西九江)网站消息,近日,江西省共青城市交通运输局对德安县长鸿物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共青交罚[2023]01A038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德安县长鸿物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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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共青交罚[2023]01A03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超限运输 |
违法事实: | 2022年9月5日7时51分,当事人梅剑武驾驶车号为赣GK2885/赣GE269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在S215共青特大桥不停车检测点处路段行驶。经称重检测,车货总质量50.085吨,限载49吨,超限超载1.085吨,超限率2.21%。属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违法事实证据确凿充分,有特大桥称重检测单据、询问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为证。 |
处罚依据: |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0.05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18 |
处罚机关: | 江西省共青城市交通运输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江西省共青城市交通运输局 |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 11360401MB16757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