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粤惠石坝罚罚字〔2023〕7号),涉及惠州市弘宇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惠石坝罚罚字〔2023〕7号 |
处罚事由: | 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
处罚依据: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惠州市弘宇物流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
法人: | 温燕雄 |
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 0.7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20 |
公示截至期: | 2026/05/20 |
处罚机关: | 博罗县石坝镇人民政府 |
数据来源单位: | 博罗县石坝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