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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淡水乡湘百货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被处罚

2023-05-24 15:29:38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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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惠阳市监大埔处罚〔2023〕36号),涉及惠州市惠阳区淡水乡湘百货商行。该百货商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被处罚。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惠阳市监大埔处罚〔2023〕36号

处罚事由: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乡湘百货商行

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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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杨业贵

处罚内容:

1.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卷烟:“黄鹤楼(软蓝)”1.6条、“利群 (新版)”0.8条、“红双喜(硬南洋)”0.8条、“双喜(软)0.6条”、“云烟 (紫)”2.4条。 2.处罚款人民币2864元。

罚款金额(万元):

0.286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金额(万元):

0.190997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19

公示截至期:

2026/05/19

处罚机关:

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惠州市惠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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