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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一家超市作出行政处罚

2023-05-24 15:05:4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攸县大家乐超市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攸市监处罚﹝2023﹞48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攸市监处罚﹝2023﹞48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18
处罚内容1、责令当事人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2、处当事人罚款3000元,上缴国库。
罚款金额(万元)0.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10年7月办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30223MA4N90P03J ,经营范围:食品、乳制品、保健品、卷烟、雪茄烟、床上用品、服装、生活日用品零售。2022年12月,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湘东大市场采购了散装的白砂糖和红糖各50Kg(进价:9元/Kg),五谷杂粮100Kg(进价:3元/Kg),货值金额共计750元,摆放在店里销售。至案发时止,因当事人是个人投资,没有对散装食品单独做账,因此无法核实散装食品经营情况,据当事人陈述散装食品销售行为还没有盈利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处罚机关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223MB0U5951XH
数据来源单位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200MB1615904K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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