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临武县自然资源局对临武县源发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临林罚决字﹝2023﹞第0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临林罚决字﹝2023﹞第01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08 |
处罚内容 | 限2023年6月底前将改变林地用途的0.3094公顷恢复原状,并罚款6.188万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6.188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使用林地行为 |
违法事实 | 临武县源发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于2019年8月份在临武县武水镇山青村“武水水泥厂”山场兴建采石场,改变林地用途面积0.3094公顷。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处罚机关 | 临武县自然资源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10250065625492 |
数据来源单位 | 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3102500656254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