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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广告法 湖南省亿登贸易有限公司被罚款6000元

2023-05-15 17:31:0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消息,近日,湖南省湘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湖南省亿登贸易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湘阴市监处罚2023-12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湘阴市监处罚2023-121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08
处罚内容处罚款6000元,上缴国库
罚款金额(万元)0.6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违法事实2022年11月份,当事人为了推销其销售的欧普商用照明系列产品,花费1500元,在湘阴县创意图文工作室制作了标注“OPPLE欧普商用照明,中国照明行业第一品牌”用语的广告牌,悬挂在住所的外墙上面对外宣传。2023年3月23日,被本局查获。但当事人无任何证明文件证明“OPPLE欧普商用照明”是中国照明行业第一品牌。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机关湘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62435556012X3
数据来源单位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600MB18602991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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