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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花生油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益民粮油门市部被罚

2023-05-15 14:25: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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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获悉,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益民粮油门市部作出行政处罚。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惠仲市监潼侨处罚[2023]29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惠仲市监潼侨处罚[2023]29号

处罚事由:

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花生油

处罚依据:

依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益民粮油门市部

行政相对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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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樊德敏

处罚内容:

1.没收工具铁盆 1 个,塑料罐 5 个; 2.没收违法所得 200 元; 3.处 10000 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1.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金额(万元):

0.02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5/11

公示截至期:

2026/05/11

处罚机关: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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