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江西九江)网站消息,近日,江西省武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湖北信达汇鑫速运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武交罚[2023]02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湖北信达汇鑫速运有限公司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武交罚[2023]024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
违法事实: | 鄂AAZ378、鄂FL601挂(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在316国道742KM+200M处路段行驶。经称重检测,车货总质量为51.4吨,限载49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超载2.4吨,超限率5%。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管理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0.1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07 |
处罚机关: | 武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数据来源单位: | 武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数据来源单位代码: | 12360423MB1D62950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