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龙江湾海鲜酒楼,该酒楼涉嫌使用未经检定合格的、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3〕(南)樵综执市监罚罚字55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0.03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事实 | 涉嫌使用未经检定合格的、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 | |||||
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未经检定合格的、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并处以如下一般行政处罚:罚款300元。 | |||||
违法行为类型 | 涉嫌使用未经检定合格的、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龙江湾海鲜酒楼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92440605MABY4Q1FX3 | ||||||
法定代表人 | 邓**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440****6024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5-04 | |||||
公示截止期 | 2024-05-04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 | |||||
数据来源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