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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关于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龙江湾海鲜酒楼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南)樵综执市监罚罚字55号

2023-05-06 17:20:30 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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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龙江湾海鲜酒楼,该酒楼涉嫌使用未经检定合格的、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3〕(南)樵综执市监罚罚字55号
处罚类别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0.0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事实涉嫌使用未经检定合格的、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未经检定合格的、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并处以如下一般行政处罚:罚款300元。
违法行为类型涉嫌使用未经检定合格的、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龙江湾海鲜酒楼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92440605MABY4Q1FX3




法定代表人邓**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440****6024
处罚决定日期2023-05-04
公示截止期2024-05-04
处罚机关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
数据来源单位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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